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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休夫第一人是谁 中国休夫第一人是谁

来源: 时间:2018-12-21 编辑: 手机版

  在印度,根据法律的条例,只要丈夫说出三声“Talaq”(阿拉伯语,意为离婚),夫妻关系就可以不复存在,妻子会立刻被扫地出门。多年来,这项规定一直被讨论是否合理,但到今天仍然在执行。

  根据英国《卫报》报道,近日,一个印度女性第一次对她的丈夫使用了这条法律。

  

离婚,离婚,离婚!印度第一个连说三次“离婚”休夫的女人:男人可以,我为什么不行?

 

  1  摄影/ Amrit Dhillon

  据这个叫做贝古姆的印度妇女说,她的丈夫在一天傍晚把她和她的两个孩子塞进他的自动三轮车,然后把他们遗弃在密拉特郊区的田地旁,这是个距离印度首都新德里70公里的城市。

  “他甚至都没有多走两公里把我们送回我父母家”,贝古姆说。

  她知道她丈夫最终会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说出那三个词——talaq,talaq, talaq(离婚,离婚,离婚),这只是时间问题,男人只需要这么说就能立刻单方面解除婚约。

  与其等待着自己的生活被裁决,这个25岁的女性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上周,在控告她丈夫家暴的罪行后,她站在北方邦的密特拉警察局门口大声地吼出了那三个词语,还带上他丈夫的名字。

  据《卫报》称,贝古姆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对丈夫使用连说“Talaq”以主动离婚的女人,在印度长久以来和这项法令抗争的运动中,她无疑打开了一个新的方向。

  贝古姆说,“我已经跟他离婚了。如果一个男人可以以这种方式和他的妻子离婚,为什么女人不可以呢?为什么我不能有同样的权利?难道和他相比我就不算是人吗?”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印度女人一直在反抗这项规定,这种允许男人以口头方式潦草结束婚姻的规定,长期让印度的女人被抛弃而陷入贫病交加中。

  通常情况下,当男方说出这个词语的时候,女方甚至不用出现在场,印度的男人越来越喜欢通过邮件、短信和脸书为媒介传达。在一些国家,这条法律被禁止了,但在拥有世界第二大穆斯林人口的印度,这项规定仍然具有效应。

  目前,还没有官方的数据显示有多少妇女因为这项规定而被离婚,但根据印度的一个妇女权益组织在201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者是以这种方式离婚,并且,很多妇女在离婚后都没有收到丈夫的赡养费。

  一些积极分子谴责这项规定是不人道的,要求将其废除。5月11日,印度最高法院举行了一场辩论,讨论这条规定的合理性。从受害妇女、保守派和自由派等不同的代表那里,最高法院收到了许多说辞。

  

贝古姆现在带着孩子住在她父母家里,这个叫那哈达的村子,位于密拉特的郊区。在这场婚礼里忍受了五年后,她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在向警察局提出离婚的同时,她还指控她的丈夫因为索要不到更多的嫁妆而殴打她。贝古姆提出,她会竭力为她们母子争取抚养费。

 

  1  贝古姆现在带着孩子住在她父母家里,这个叫那哈达的村子,位于密拉特的郊区。在这场婚礼里忍受了五年后,她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在向警察局提出离婚的同时,她还指控她的丈夫因为索要不到更多的嫁妆而殴打她。贝古姆提出,她会竭力为她们母子争取抚养费。

  同时,报道称,贝古姆的姐姐法希恩也和她遭遇了同样的事情,因此,她们年迈的父母要和这两个女儿以及外孙生活在一起,本来贫困的生活在眼下更加艰难。

  “我们不能再继续忍耐了”,贝古姆说,“这一切必须停止,我现在一无所有,我的父亲在村子里开了一家小店,他必须养活我们这一大家子人。法律怎么能容许这样的事情?”

  印度许多深受其害的妇女发起了抗争运动。努尔·加汗是这个组织的联合发起人之一,她全力支持这个行动,她认为这表达了印度妇女对这项规定的蔑视和愤怒。“这一切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女人还能忍耐多少这样的事情?所有的印度妇女都正在站出来讲述她们的故事,她们已经受够了。”

  如今,这项规定已经成为一个高度政治化的问题。印度执政党“印度人民党”表示支持禁止该项规定,但是这遭到了一些批评者的谴责,认为这激起了社会上对那些肆意抹黑的妇女的同情。

  自从贝古姆主动离婚并控告丈夫后,她得到了当地人的支持。“我的邻居说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一个女人不能就这样在一瞬间就被抛弃。到目前为止,他们都站在我身后。”

  “我不管男人们会怎么说我,我只想最高法院能够把妇女们从对三声‘Talaq’的恐惧中拯救出来。”

  汉代的朱买臣休妻,实质上就是一件“休夫”的离婚事件。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郦波为读者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老婆休掉的丈夫朱买臣的故事。

  编者按:古代有因女子犯了“七出”之条而被丈夫休掉的说法,但你别以为古代就完全没有“休夫”的事儿。汉代的朱买臣休妻,实质上就是一件“休夫”的离婚事件。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郦波为读者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老婆休掉的丈夫朱买臣的故事。

  关于朱买臣休妻的故事,绝大多数人是从戏曲里知道的。

  在戏曲里,这个故事大体是这样的:

  说苍翠茂盛的烂柯山下,住着一位读书人朱买臣和他的妻子崔氏。朱买臣为人老实厚道,每日苦读诗书,但运气不好,科举考试屡屡受挫。

  而他家境贫寒,无以为生,只得到烂柯山上砍柴度日。多年以来,崔氏跟着丈夫过着清苦的生活,渐渐地她有些不耐烦了,脾气越来越坏,她从心里看不起丈夫那副穷酸的样子,说话就越来越尖酸刻薄。朱买臣有口难言,只得默默忍耐。

  有一天,天寒地冻,大雪纷飞,朱买臣饥肠辘辘,被崔氏逼到山上砍柴。他以为多砍些柴草卖掉,买回米面,妻子就会高兴起来。

  谁知崔氏另有打算:她让媒婆为自己物色了新的丈夫——家里还算富裕的张木匠。朱买臣一进家门,崔氏就提出要他写下休书。朱买臣痛苦地请求妻子再忍耐一时,等他考中得官,日子就会好起来。

  崔氏却坚定地表示,即使朱买臣将来做了高官,自己沦为乞丐,也不会去求他。朱买臣见她全然不顾多年的夫妻之情,只好写下了休书。

  不久,朱买臣考中进士,做了太守。崔氏得知后心慌意乱,她想木匠怎能跟太守相比?太守夫人享的是荣华富贵呀!她决定去找朱买臣,不要现任的丈夫了。崔氏蓬头垢面,赤着双脚,跑到朱买臣面前,苦苦哀求他允许自己回到朱家。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朱买臣若有所思,让人端来一盆清水泼在马前,告诉崔氏,若能将泼在地上的水收回盆中,他就答应她回来。中国人有句成语叫“覆水难收”,就是从这儿来的。

  崔氏听了这话,知道缘份已尽。她羞愧难当,最后就精神失常了。也有说她最后羞愧得自杀的,不过这好像多少有点有损朱买臣的宽厚形象,所以戏曲里大多不说崔氏最后是一种死亡的结局。

  崔氏到底最后是自杀了?还是没自杀?是疯掉了?还是死掉了?不要小看这个结局,我认为要是为了衬托朱买臣奋斗历程的话,崔氏是羞愧得疯了还是羞愧得死了差别都不太大。

  但要这出戏的真正的主角不是朱买臣而是崔氏,那她是疯了还是死了的结局就非常之关键了,这不仅牵扯到这个女人的一生形象,还牵扯到朱买臣那个男人的本来面目,“人生自古谁无死”?但要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今天解读这个故事,就是为了不让朱买臣老婆的死,以及她死之前的光辉形象,被一种精神失常的假象给糊里糊涂地糊弄过去。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里有几个重要的疑点:

  第一,朱买臣是汉代人,考得哪门子进士?《汉书》里有《朱买臣传》,明确写道朱买臣是汉武帝时期的人。

  考进士那是科举考试,而科举考试可是到隋文帝开皇二年才有的,那还差着六七百年呢?朱买臣想考到哪考去呀?不过话说回来,这在戏曲里也正常,京剧里连战国时候的苏秦都去考过状元。问题是这里为什么要把朱买臣的进取设置成科举考试呢?

  原来汉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叫察举制,也就是说你有德有才,有了一定的社会声望,才会被地方基层政府层层推荐上去。在这种制度下要想脱颖而出,那要有好的名声,和不断地人生积累,不是一个阶段的奋发图强就可以一蹴而就的。

  问题是要是这样的话,朱买臣在受到被老婆休掉的羞辱后,即使痛定思痛,也未必就能咸鱼翻身。而改成科举考试,这个故事就可以变成一个成功的励志故事了。

  崔氏就是朱买臣开始奋斗过程的那根导火线,是他命里注定要受的挫折,他只有经过被老婆休掉这一难,这一关,才能脱胎换骨,凤凰涅磐,走向辉煌和成功。换句话说,在戏曲里,朱买臣他老婆就是朱买臣走向成功的一个“托儿”!

  第二个疑点,朱买臣被老婆休掉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他自己说的“算命的说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多,你跟我苦了恁许久(就是苦了那么久的意思),再过几年,可就该过好日子了。”

  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可笑,老婆要跟他离婚的时候,他找出来的理由不可谓不神奇,居然连算命的话都拿出来了,虽然后来果真是这样,也只能说是碰巧啊,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但在离婚的当时,可是一点影儿也没有的事儿啊

  。当然,这个我们可以不去管它,但从他的话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来,也就是崔氏跟他离婚的时候,朱买臣已经快五十了,就算他们二十岁结婚,事实上古人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人是十五岁,女人是十四岁,所以我们就算朱买臣穷,讨不起老婆,至少到二十岁也该结婚了。

  从二十岁结婚起,到四十几岁离婚,崔氏跟着他受穷,至少也受了二十几年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受不了,而就在朱买臣要考中进士前就受不了那份习以为常的穷了呢?

  要说是再嫁的老公条件好,她不过再嫁给了张木匠,又不是什么大款、大腕的;要说是跟朱买臣彻底没感情了,等到朱买臣做太守了,她怎么又肯违心地腆着脸又来求这个她已经没感情的男人呢?

  第三个疑点,朱买臣发迹后,崔氏既然肯腆着脸来找朱买臣,也就是说她已经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里子,甚至是脸皮、尊严什么都不顾了,怎么会因为一个“覆水难收”的智力游戏,就那么知趣地算了呢?疯了呢?

  这不符合一个悍妇、甚至是一个泼妇的表现嘛。说到底,在崔氏身上,体现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会有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朱买臣!

  为了突出朱买臣的光辉形象,崔氏该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该舍弃的地方就舍弃,该被丑化的地方就被丑化,该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戏曲的故事情节在男权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之下,一切为了励志与奋斗的主题服务,一切为了朱买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务,可以说它就是一出那个特殊的男人时代的一出样板戏。

  所以虽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离奇,其实不过是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对婚姻生活里的男权主体意识没有半分地冲击。

  所以就有了第四个疑点,朱买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么?有人会说,这不很清楚吗?她不是姓崔吗?

  事实上,朱买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烂柯山》和京剧《马前泼水》里叫崔氏,在元杂剧《渔樵记》里姓刘,在梨园戏《朱买臣》里她又姓赵。

  说老实话,我觉得让人愤怒的就是为什么朱买臣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写错过,而朱买臣的老婆在戏曲里大家就可以随便给她安个什么名字。

  有人会说,这种愤怒毫无意义嘛,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随便称呼的吗?这种事多了去了。

  本来也确实是这样,但在我看了《汉书•朱买臣传》之后,就觉得戏曲里这样对待、这样诬蔑这位没名没姓的朱买臣的妻子就尤其让人,最起码是让我觉得愤怒了。

  《汉书•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

  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

  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

  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

  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我觉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戏曲的误导,那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

  在离婚之后,朱买臣发迹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细节,颇为感人。《汉书》说“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俱上冡,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也就是说在后来朱妻另嫁之后,一次路上偶遇饥寒交迫的朱买臣,这个已经另外嫁了人的朱买臣原来的老婆还是主动地接济了他。

  这让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后,有一次随老公游沈园,偶遇原来的丈夫陆游,也主动给陆游递来一杯水酒,陆游因此才有了“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伤心感慨。这样的女子如此有情有义,怎会是一个悍妇和泼妇呢?

  再后来,就是朱买臣发迹了。在回乡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小细节,“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就是汉武帝对朱买臣说:“你以前穷得要命,现在富贵了,不衣锦还乡,回去显摆显摆吗?”朱买臣就欣然答应了。

  可见朱买臣回乡前那种一朝得志,臭咸鱼翻身的心态。这回乡之后“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及送迎车百余乘。”回乡果然是显摆的,阵势搞得很大,也不管什么扰民不扰民了。

  气势铺垫了之后,关键的地方来了,《汉书》写朱买臣“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说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现在的丈夫。

  我就纳闷了,是偶然碰上的吗?怎么会这么巧呢?

  是朱妻主动来见他的吗?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是像戏曲里说的那样,朱妻想跟朱买臣重归于好吗?那干吗要跟她现在的老公一起来呢?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是朱买臣主动派人把这夫妻俩请来的呢?这一点可能性有多大,我们看后面的描写就能明白。

  《汉书》接着说“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看上去还不错,朱买臣把朱妻和她现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里去住了。但是紧接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后,怎么过的,怎么聊的,怎么叙旧的,一切都没说,班固写《汉书》时只在她们去到太守府后紧接着来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经死。”

  《汉书》写到这儿,没有评论,只是冷冷地、客观地记了一笔。连班固都没说,谁又能说这个女人就是为羞愧而自杀的呢?

  况且实在没法面对前夫,她走好了,和他现在的穷丈夫回家好了。你过你的锦衣玉食,我吃我的粗茶淡饭。你当年贫穷,我跟你贫穷过;你当年落难,我也接济过你。就算是在上帝面前,这个女人也不欠朱买臣什么,她凭什么要为他而羞愧得自杀?

  还有,就人类的历史来看,大多数人的自杀,要么求解脱,要么求反抗,我不由得经常会想,朱买臣妻子的自杀,到底会属于哪一种呢?

  朱妻死后,“买臣乞其夫钱令葬。”就是为他丈夫借了钱、要了钱来安葬这位前妻。这未免有些做秀了吧?你都衣锦还乡了,你都一郡之太守了,你还要四处借钱来安葬前妻,不过是因为借钱可以把影响搞得大一些,搞得更让世人和媒体都感动些罢了。

  读到这儿,我很佩服班固,他在朱买臣妻死的事上,一路写来,全无评论,但春秋笔法,自在其中。

  最后一句也尤其写得精彩,说买臣“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就是说他回乡唯一要干的事,就是当年对他有恩的人,他都一一报答了。

  有恩的报恩,那有仇的呢?看上去,在朱妻的事上,他好像是仇将恩报了,但朱妻的死,她的自杀却将一个狭隘男人的本来面目隐约地揭露了出来。

  说老实话,在朱买臣休妻的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朱买臣,而是被称作“朱买臣妻”的那个女人。她固然是因为沾了朱买臣的光才名列青史的,但是看看她的为人,除去戏曲作品中对她的诬蔑不谈,我以为她虽然没名没姓,但并不辱没那部伟大的《汉书》。

  在我看来,《汉书》里有名有姓的那么多角色,甚至包括朱买臣自己在内,就做人而言,都未必比得上这样一个没名没姓的女人。

  郦波,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著有《郦波评说千古爱情——宋元明清那些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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